中国教育报沈阳3月20日讯(记者刘玉)
记者在今天召开的辽宁省200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辽宁省对今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政策作出部分调整。
为了减少高考复读现象,辽宁省今年将实行市属高校与省属高校同层次、同批次录取办法;实行一次考试,本、专科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的办法。即在本科录取结束后,公布高职专科录取(提前专科单独划线)最低控制分数线,单独组织填报高职专科志愿,单独进行高职专科的招生录取;第一批次录取院校招生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即分A、B段录取,分段录取均执行第一批招生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辽宁对特殊考生也作出相应规定,如定向生招生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取消对报考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的全省统一专业复试;对为残疾人教育而设置的特殊教育专业招生,按照招生计划在报考考生中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对体优生的照顾由降10分投档改为增加10分投档,并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辽宁今年继续采用“3+小综合”高考科目设置方案,外语科目考试继续实行听力测试,但成绩不计入总分。2003年将实行“3+大综合+1”的高考科目设置改革方案,同时外语听力成绩将被计入总分。
摘自《中国教育报》2002-3-21(J-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