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 现在播报

2001年03月02日 星期

四部门就帕杰罗发出通知
    新华社北京3月2日电(记者丛亚平)  针对日本三菱汽车公司生产的三菱帕杰罗V 31、V 33越野车存在的安全隐患,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已于2月9日发布第3号公告,禁止其进口。2月26日,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外经贸部四部门又就三菱帕杰罗V 31、V 33越野车进口、通关、检验和核发车辆牌证等具体事宜,发出通知。
    通知说,自第3号公告发布之日起,外经贸主管部门停止签发这两种车型的配额和进口许可证,各外贸进口单位不得再签订进口合同;检验检疫机构未经批准一律不接受报检;海关不接受申报。
    对在第3号公告发布之前已存入保税库和已签合同并正在发往中国途程中的上述两种车型,在日本三菱汽车公司为其更换后制动油管后,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凭有关证明接受报检并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海关凭有关证件办理验放手续。通关后由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按《进口汽车检验管理办法》(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第1 号,下同)的规定检验,经检验(包括是否已更换后制动油管)合格的,在签发“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和“进口机动车辆检验证明”时须加注:“三菱汽车公司已更换后制动油管”。
    对第3号公告发布以前已进入流通领域但尚未销售的和已销售但车主尚未申领车辆牌证的上述两种车型,由销售单位或车主到日本三菱公司提供的特约维修站检修并更换后制动油管。车主应按《进口汽车检验管理办法》到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登检、换发“进口机动车辆检验证明”,经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确已更换后制动油管的,在签发“进口机动车辆检验证明”时须加注:“三菱汽车公司已更换后制动油管”。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加注“三菱汽车公司已更换后制动油管”内容的“进口机动车辆检验证明”,按照进口机动车登记规定,核发车辆牌证。未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的,一律不予核发车辆牌证。
    对已核发牌证的上述两种车型,车主要及时到日本三菱公司提供的特约维修站检修并更换后制动油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车辆年检时,如发现上述两种车型和同车型的组装国产车的后制动油管磨损,应要求车主更换后制动油管后,方可办理机动车辆年检。

 

 
频道导航:新闻|教育|人才|网络|军事|生活|娱乐|服务|绿网
声明:本网站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与镜像
中青在线及中国青年报地址 Add:中国北京东直门海运仓2号     邮编 P.C. 100702
电话 Tel:+86-10-64032233    传真 Fax:+86-10-64033792
WebMaster E-mail